各学院、部门:
根据南京市财政局《关于2021年度年终关门事项的通知》,市财政局将于12月10日截止用款计划申报,12月17日上午11时截止支付申请提交,不能及时支付的,市财政局将统一撤销、清理。为确保财政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,保障学校教学、科研及行政工作的正常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报销收单时间安排。为确保年末报销工作平稳有序,从2021年11月16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,财务处每周一、二、三、四在方山校区报销收单,周五在莫愁校区报销收单,2021年12月11日起停止报销收单。届时网上预约报销及网上查询系统将暂停使用,已经办理网上预约但未能在12月10日前报送的预约单据,财务系统将在结账和初始化时做统一清零。
2.工资、预发绩效和劳务酬金审核时间安排。2021年12月6日前完成工资审核,12月7日起开放预约系统,12月13日上午11点关闭,12月13日下午4点起停止劳务费审核。
3.往来款项的清理。2021年11月24日之前各学院、部门及个人的借款,请尽快办理报销还款手续,有借款但尚未结算或归还的单位与个人,将不再办理借款,请各学院、部门通知借款人或经办人,在12月22日前办理结算或还款手续。
4.专项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。有专项资金预算的二级学院、职能部门负责人请进一步加强组织规划与协调,加快推进项目招投标工作和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进度。2021年12月8日前完成招投标的,12月10日前必须到财务处、国资处办理资金配置手续,12月17日上午11点前完成资金支付。12月8日之后完成招投标的,2021年不予安排资金,2022年按照财政资金到位进度予以安排。
5.2022年1月份财务正常办公时间另行通知。
请各单位务必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,确保学校教学、科研及行政工作的正常进行。
财务处
2021年11月12日